关于金山区邱移吕巷圩内部水系沟通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量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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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0〕1142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邱移吕巷圩内部水系沟通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调整的请示》(金水务〔2020〕126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因占用鱼塘、农用地、林地等问题,原则同意3#园沟宅河河道走向进行调整,长度由原290米调整为308米,相应平桥4调整为箱式桥;9#园沟宅河河道走向进行调整,长度由原260米调整为219米,对应平桥14 位置做相应调整;原则同意1#、4#园沟宅河河口宽度由原6米调整为4米;原则同意6#园沟宅河走向进行调整,长度由原507米调整为406米,相应取消平桥8;2#园沟宅河处平桥3调整为箱式桥;原则同意4#箱涵规模调整,孔口尺寸由原设计3米×1.5米调整为2米×1.2米。

(二)因开河位置与新建泵闸位置重合以及考虑保护电信塔需要,原则同意7#园沟宅河部分河段走向调整,长度由原150米调整为145米,外河连接段采用箱式桥结构,相应取消平桥9。

(三)因距离百姓民房较近,考虑桥梁桩基施工对房屋安全影响,原则同意平桥1、5基础由方桩调整为灌注桩。

(四)为配合城乡规划道路拓宽,原则同意新建2#、7#箱涵由原设计4米和3米拓宽至6米和8米、平桥13、16、17由原设计4.6米、5.6米和3.6米拓宽至5.6米、7.6米和7.6米。

(五)为提升美丽乡村景观和增加水面率,同意西新桥港原设计66米长箱涵调整为新建箱式桥+4米宽园沟宅河型式。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因占用公益林,无法搬迁,原则同意取消新开5号河(长度387 米、口宽12 米)的建设,同时取消新建8#箱涵;原则同意取消5#园沟宅河(长度417米、口宽6 米)、10#园沟宅河(长度130 米、口宽6 米),取消平桥2、平桥6、平桥7、平桥15及其东侧河道,11#园沟宅河长度由原162 米调整为120米 。

(二)因拟建5#箱涵处已在其他项目完成实施,同意取消新建5#箱涵。

(三)因西村港河淤积严重,影响1#园沟宅河与2#园沟宅河之间沟通,同意增加213 米河道整治,疏浚土方943.9 立方米,新增木桩护岸50 米;原则同意11#园沟宅河与马村港东西向连接段增加71 米河道整治,疏浚土方337.81 立方米,新增木桩护岸138米。

(四)为恢复原有道路,原则同意在6#园沟宅河新增2座箱式桥,在2#园沟宅河新增1座箱式桥,4#园沟宅河新增1座箱式桥。

三、设计变更调整后的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范围内,并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和河道用地等事宜。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