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 电厂卸煤码头改造项目用海事宜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6.11.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收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卸煤码头改造项目用海预审的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卸煤码头改造项目

  申请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河口海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长江口南支南岸。项目用海内容为:加固节点、护舷、回旋水域及施工期水上施工平台,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本次申请用海总面积2.874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2323公顷(运营期加固节点0.1116公顷、护舷0.0363公顷,施工期施工平台0.0844公顷);港池、蓄水用海2.6425公顷(回旋水域1为1.7690 公顷、回旋水域2为0.8735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运营期加固节点、护舷、回旋水域申请用海期限 11 年;施工平台申请期限6个月。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72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