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收到崇明北堡风电场二期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北堡风电场二期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龙源亚帆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河口海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岛新海镇六滧港北端海域,项目用海内容:主体工程为电缆;施工配套设施为钢便桥以及台背加固土。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0.5026公顷,其中电缆申请用海面积0.3485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用海空间层为底土;施工配套设施钢便桥0.0744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空间层为水面;台背加固土0.0797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主体工程50年,施工配合设施 1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72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