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崇明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二期)用海事宜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6.08.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收到崇明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二期)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二期)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河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岛西北角,东起于庙港水闸西侧,西至跃进水闸东侧约2km处。项目用海内容为,主体工程:海塘、监测设施、涵闸护底、涵闸翼墙及翼墙底板;界河1号涵闸:涵闸翼墙、翼墙底板及涵闸护底;施工配合设施:施工便道及围堰。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项目用海总面积16.2338公顷,主体工程(主体工程1、主体工程2及界河1号涵闸)14.7031公顷,施工配合设施1.7270公顷,其中施工配合设施与主体工程2重叠0.1000公顷,与界河1号涵闸重叠0.0963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主体工程1申请用海40年,主体工程2申请用海38年,界河1号涵闸申请用海38年,施工配合设施2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72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