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4〕408号)要求,上海市水务局对相关区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2026年度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专项扶持资金共15001.11万元,涉及崇明区、奉贤区、虹口区、嘉定区、闵行区、浦东新区、普陀区、青浦区、松江区、徐汇区和临港新区等11个区(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21-63225484。
特此公示。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