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水务〔2022〕306号)以及贯彻落实国家《供水条例》和城市更新相关要求,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居民住宅共有供水设施改造接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3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将盖章或签字意见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信函方式:请邮寄至上海市水务局(江苏路389号,邮编200050),并在信封上注明“居民住宅共有供水设施改造接管征求意见”字样。
传真方式:021-62522185。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居民住宅共有供水设施改造接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解读材料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