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失信信息修复办法》意见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6.15

  为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文件质量,根据《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要求,拟按程序废止《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失信信息修复办法》(沪水务规范〔2024〕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期间如果对清理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逾期视为无意见。

  通讯地址: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1010办公室(上海市水务局法规处),联系电话:021-32066972,联系邮箱:shanghaiwaterfgc@163.com。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失信信息修复办法(沪水务规范〔2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