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河湖守护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办河湖〔2026〕3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现将上海市水务局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张效国、张静忠(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对象存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市水务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核实。
受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
联系人:刘潇潇
联系电话:021-32066965
传 真:021-62522189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
附: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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