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4.14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和水利部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

行政

区域

河长

职务

政府责任人

职务

主管部门责任人

职务

现场监管责任人

职务

行政执法责任人

职务

上海市

张小宏

副市长

张小宏

副市长

阮仁良

市水务局

副局长

金鹏飞

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主任

彭基辉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

总队长

浦东

新区

吴金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涛

副区长

刘贵平

区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王波

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

主任

邱烛尘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四大队大队长

宝山区

邓小冬

区委副书记、区长

范宇

副区长

曹波

区水务局

副局长

蔡益

区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所长

邱烛尘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四大队大队长

崇明区

吕晨飞

区委副书记、区长

金彪

副区长

周丽华

区水务局

副局长

沈育彬

区海洋管理事务所所长

邱烛尘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四大队大队长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