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一期工程(分水岭路~西门路西侧)用海变更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一期工程(分水岭路~西门路西侧)
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西起分水岭路,东至西门路西侧,项目用海内容为海堤、涵闸及桥梁。
为配合其它项目建设,该项目拟将“海堤11”用海空间层变更为海床面,高程范围为海堤坡脚至堤顶高程。项目其余用海事项不变。
项目宗海界址点详见附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