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临时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三期工程采砂工程的临时用海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三期工程采砂工程
申请人: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长江口横沙岛北侧水域。项目用海内容为:采砂区。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其他特殊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63.6657 公顷,用海方式为“其他开放式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3个月。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