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6〕99号)等文件要求,上海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上海市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初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对评价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取用水户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上海市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初步结果表
联系人:符旦,021-65079958-6662(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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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