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意见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2.0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本市水务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水平,市水务局对《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3月11日前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

  传真:32066098

  地址:上海市水务局法规处(江苏路389号1010室)

  附件:1.《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2.《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起草说明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