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视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20日对市水务局党组开展巡视,并于2025年2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政治统领,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工作要求,把接受巡视监督、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直面问题不足,细化整改措施。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定期汇总整改情况,开展形势研判,加强工作调度,传导工作压力。全局上下根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巡视整改。
2.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局党组牢牢把握集中整改要求,倒排时间节点,绘制“施工图”,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形成“三张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聚焦市委巡视共性问题、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推进系统整治。统筹巡视反馈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整改。紧盯土地权属变更、原水西环线工程涉绿搬迁、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等重难点问题,通过专项攻坚、协同推进等方式,着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难题。
3.注重转化提升,赋能事业发展。局党组将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机融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注重成果转化,围绕水务海洋中心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力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在水务海洋系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书记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推动整改工作。巡视反馈当天,主持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全面认领、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剖析症结根源,对推进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2.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狠抓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巡视整改体现在压实责任、推进部署的全过程。第一时间启动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整改协调、指导、检查,推动分管领域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工作格局。
3.紧盯问题销号,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书记全程指导把关巡视整改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22个问题,细化形成42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96项,切实把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实做细。注重过程管理,牵头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巡视工作精神,定期对标对表,及时检查督查。严格执纪监督,做好核查处置,督促办结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持续巩固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紧迫感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能力存在短板问题
主动应对突发原水风险。一是强化原水保障安全措施研究。主动调研国内外先进城市应对技术和管理经验,认真落实《上海市供水保障实施方案》,会同原水企业完善《长江口咸潮入侵应对方案》《2025年度饮用水水源水库运行管理方案》,明确各水库运行调度管理措施,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加强原水水质监测,做好水位控制和水量调配。二是持续完善水源地风险预警机制。会同长江委水文局持续开展上游来水和咸潮入侵趋势预测预报。根据咸潮入侵强度和预测研判,结合水库运行工况,动态调整水源地水库水位调度方案,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建立咸潮分级应对机制。2025年上半年,成功应对长江口三大水源地咸潮入侵,有力保障了本市水源地原水供应和供水安全。
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用水需求。一是全力以赴,倒排工期,加快推进自来水厂深度处理项目,闸北水厂、迎宾水厂均已完成深度处理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接管工作。围绕接管年度目标,住建、水务、房管部门形成协同推进机制,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多次对接,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三是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调查工作。协同卫健、疾控等部门落实《生活饮用水水质异常双核检制度》,加强对2000年前未改造老旧小区的水质调查工作。
2.针对增强超大城市防汛安全韧性不够问题
完善防汛协同指挥体系。一是统筹推进市、区、街镇各级防汛指挥体系完善,印发《关于完善我市防汛专项指挥部的工作方案》,完善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架构,规范各区防汛机构设置,基本实现街镇防汛机构“同一区同一模式”。二是修订《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处置和保障措施,有力提升防范应对极端灾害天气能力。三是完成防汛防台专项指挥会商中心建设,制定防汛视频会议调度运行规则,向各区开放防汛防台指挥系统数据端口,视频会商实现贯通一线、直达街镇。四是强化数智赋能。成立上海水务海洋预报模型联盟,启动水文气象大模型智能预报研究,推进本市水情系统升级改造,持续提升防汛防台预报预警精准性。成功防御台风“竹节草”以及“6·27”、“7·31”等多场暴雨侵袭,保障了人民财产安全和城市有序运行。
推进防潮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一是开展海塘堤防建设专题研究,将崇明三岛主海塘提标改造工程、黄浦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等防潮防洪工程纳入《上海市海塘堤防建设“十五五”规划专题研究》,结合水系统“十五五”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防潮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安排。二是开展海塘提标建设。对照清单明确各项目建设计划及完工时间,分步推进63.1公里海塘达标项目建设,并同步落实临时性措施,全市海塘运行管理有序,海塘安全总体受控。三是针对“烟花”“梅花”台风期间,黄浦江中上游局部安全隐患堤防,基本整治完成,有效防范了千里江堤现有薄弱段安全隐患,提升了堤防防御风暴潮能力。加快实施吴淞江工程、骨干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补强洪潮防御短板,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提升区域除涝能力。一是大力推进雨水排水系统提标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每月开展进度调度,顺利完成雨水系统提标工程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地区防汛除涝能力。二是印发《上海市雨水排水能力评估工作技术要点(试行)》,完成中心城雨水排水能力评估。指导郊区开展评估工作,初步完成郊区雨水排水能力评估。完成普陀区光新路人行地道改造等绿色提标项目,提升地区防御极端灾害天气能力。经模型模拟法评估,中心城雨水排水能力达到3-5年一遇面积比例达70%,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三是推进41个骨干河道断点打通工程。完成10个断点打通,31个断点工程已顺利立项,按计划推进,进一步提升河道连通性,充分发挥防汛功能。
3.针对保障市政设施安全存在差距问题
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一是完成中山北路供水管爆裂事件分析。组织研究中山北路供水管道漏水等突发事件,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修订《上海市供水调度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二是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制定2025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目标任务,列入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截至2025年8月底完成105.6公里。三是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漏损专项整治。指导各自来水公司制定漏损控制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漏损控制内控体系。制定2025年管网漏损率目标任务,夯实供水企业主体责任,深化推进DMA小区漏损精细化治理,加强市政管网检漏修漏。
主动防范排水管道风险。一是持续推进三级及以上结构性病害排水管道修复工作,指导浦东新区和临港新片区完成修复115公里,预计可完成135公里年度目标。二是建立排水管道周期性检测修复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周期性检测修复,滚动开展更新改造,有效保障排水管道设施完好和平稳运行。三是防范第三方施工作业损坏排水管道设施事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周边排水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建设工地周边监管。四是加强排水设施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印发《水务行业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规定(试行)》,组织宣贯解读,举办有限空间潜水作业劳动和技能竞赛,有效保障排水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推进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不够深入问题
全力破解治水“老大难”问题。一是科学管控泵站雨天放江污染。分类推进初雨截流,有序推进乾溪、上大、桃浦初雨调蓄等工程,完成五角场、国和等4座泵站截流优化提升,全面推进2025年初雨调蓄设施建设任务;深入开展“排水清管”行动,强化泵河联动机制,落实放江后水域保洁快处,基本保证24小时内闭环处置;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上海市合流制泵站雨天溢流管控要求(试行)》,加强源头问题发现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防汛泵站雨天放江污染。二是严格管控污水处理厂溢流。加快建设污水基础设施,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于2025年1月提前投入运行,白龙港污水处理厂调蓄池、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按计划有序实施;开展雨天增量明显的17座污水泵站服务区域雨污混接普查整治;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暴雨溢流管控要求(试行)》,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效能基础上,启用一级强化处理单元,规范和强化暴雨溢流污水处理。通过采取源头减污、过程管控、末端挖潜等举措,我市雨天污水厂溢流和防汛泵站放江管控等“老大难”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仅在台风“贝碧嘉”“康妮”“竹节草”影响期间,溢流污水通过白龙港污水厂一级强化处理后排放,符合管控要求;2025年1-8月,泵站放江水质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
提升水环境系统治理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雨污混接普查整治、污水处理厂高效能运行等18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整治,截至2025年8月整治率为64%。二是基本完成三级以上结构性缺陷管道修复,同步推进二级结构性缺陷管道修复,实现“应修尽修”。三是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高效能运行试验,中心城区三大区域8座污水厂中,6座实现1.3倍以上负荷能力运行,大幅提升了污水处理效能。2025年1-8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国控、市控断面中,水质均值优Ⅲ类占比96.3%。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优化调整农污治理路径。印发《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优化治理路径技术指引》,指导各涉农区合理选择农污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降低建设运维成本。二是持续推进农污治理全覆盖,开展“一村一策”编制并加快实施,推进已建设施降本评估。三是转变农污治理监管方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基本”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治水成效感受度。一是开展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研究,印发《上海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宣贯培训会进行案例分享和技术交流,推进水美村庄、水美社区等清澈度提升试点建设。二是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本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开展五大新城绿环水脉、浦东世博水环等高品质滨水空间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亲水需求。
严格重点工程项目研究论证程序。一是修订技术储备管理办法。针对部分项目未开展技术储备即立项问题,修订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重点工程项目技术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技术储备工作的对象、要求和做法。二是加强原水西环线工程涉绿协调。成立原水保障党建联盟、“环上”公园项目党建联盟,建立健全长效沟通机制。与市绿化市容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一井一方案”,平衡工程推进与公园运营。
2.针对一以贯之深化落实河长制有差距问题
充分发挥河长制协调平台作用。一是加强河湖问题分类处置,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以市河长办名义移送相关行业管理单位处置。2025年1-8月,累计向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移送问题27项,加强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提升河湖问题处置效率。二是指导各区完善区、镇河长制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提高河长制工作机构履职能力。
严格督促河长履职尽责。一是召开河湖长制月度通报会,曝光河长履职问题和典型案例,逐步推广完善河长制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培训,培训视频课件上线“上海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视平台”,在基层治理骨干季度集训周上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培训。三是落实河长考核评价办法,指导各区完成河长湖长个人2024年考核评价。四是持续升级改造市河长办平台河长巡河相关模块,优化问题清单、巡河通知、问题处置等管理流程,将养护单位巡查和市级专业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短信直接推送各级河长,引导河长针对问题巡河。
3.针对推动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效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强化海洋顶层设计。召开上海市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面系统部署各项工作。印发《关于推动上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5方面19条举措,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印发2025年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做好重点任务分解。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开展海洋规划“十四五”实施评估,科学谋划编制“十五五”海洋规划,进一步引领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助推上海海洋产业发展能级提升。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加强本市陆海统筹发展,强化空间用途管控,构建海洋保护与开发利用新格局。三是完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开展《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自查评估,加快完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优化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技术和方法,持续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为上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发布2024年度现代海洋城市发展蓝皮书,首次发布上海市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优秀案例30个,为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推广的“上海样本”。
(三)关于牵头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协力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进重点改革缺乏钉钉子精神问题
大力推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推动出台改革方案。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启动石洞口、竹园、白龙港三大市属污水处理片区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工作。二是加快落实改革任务。会同11个区和上海城投集团及市级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完成排水设施现状移交,初步实现市属污水处理片区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
大力提升放权赋能力度。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及方案制定。印发《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向中心城区水务部门下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权的通知》,召开专题部署会并开展业务培训,推动下放工作平稳有序。二是做好移交的配套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对各区开展一对一指导。完成市、区两级审批系统及“一网通办”平台的调整和配置,为事权顺利下放提供有力保障和技术支撑。同时,对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应放尽放”原则,积极贯彻“四级四同”要求,积极做好放权赋能工作。
认真做好填河审批事项下放后评估、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对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填河审批下放区域的填河许可审批开展全过程评估,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评估意见建议,指导相关水务部门纠正。二是建立填河审批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召开填河审批下放区域执行情况通报会,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经评估,各下放区域已批复的填河许可方案均符合“开大于填”法规要求和开填比例的审批政策要求,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均符合填河许可办理要求。填河许可下放区域均按要求开展批后监管,做到了批后监管全过程、全覆盖。填河审批下放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服务效能,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助推明显。
2.针对政策供给不够到位问题
提升法治保障力度。一是加速推进《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制定。经多轮调研、改稿和意见征询,形成《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已将草案报送审议,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一审。二是加速推进《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开展专题座谈和考察调研,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市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水务部门沟通,听取立法建议,形成《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初稿。三是启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调研。赴广东、福建等省市开展调研,组织专题研讨,起草上海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建议稿。同时,针对水务海洋法治化进程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持续推动民主、科学、规范的立法起草工作,努力实现水务海洋地方立法框架更加完备的目标,提升法治保障力度。
创新完善行业政策。一是修订排水执法裁量权基准。修订完善《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采用多因素裁量的方式,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惩教结合。二是加大对小餐饮商户的宣传指导力度。在中心城区开展“跨前宣传、组团服务”依法排水专项行动,推行“一户一表一服务”,对小餐饮企业等开展办证指导,审管执“多方会诊”制定规范排水解决方案。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出“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和“无感监管”对象清单,提升执法精准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行动,在排水领域开展雨污混接混排、无证排水等执法工作,助力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大局。
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引导力度。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法治保障。《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已于2025年7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预计年内出台。二是用好节水减排专项资金扶持政策。2024年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获得补贴支持516.16万元,全年再生水利用量突破1.4亿立方米,同比上升约55%,其中海滨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91.59%。三是持续推进再生水利用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上海化工区生态湿地再生水利用、青浦区朱家角古镇南区河道生态补水、临港水源热泵等项目,推进污水处理厂厂内中水回用项目,预计年利用量超4000万立方米。
大力推动污泥多用途资源化利用。对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创建要求,研究编制上海市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技术指南,提出污泥厌氧产沼气、余热回收、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手段及实施路径,启动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推进奉贤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泥炭化工程,深入开展独立焚烧灰渣建材利用,同时加强污泥绿化应用关键技术试验、污泥厌氧消化沼气增产试验等技术研究。
积极推动绿色能源运用。一是发展光伏可再生能源。按照水务行业“光伏+”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全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光伏装机容量累计达16.7万千瓦,超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有效降低水厂、污水处理厂碳排放量。二是开展自来水、污水处理厂站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和更新改造工作。推进淘汰、更新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厂的高耗能机电设备,完成供水泵站7台落后机电改造项目,完成枫泾水质净化厂老旧低效能设备的变频改造设备安装,实现节能降耗与稳定运行的双重提升。开展徐泾水厂砂滤池反冲洗水及初滤水回用改造,年度节水量可达55万立方米。
3.针对数字化赋能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深化数字化转型研究。围绕发展方向、前沿技术、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与市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沟通对接。编制形成《上海市水务海洋数字化“十五五”规划》专题研究成果,为水务海洋数字化转型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聚焦防汛防台重点场景,实施数字孪生黄浦江、数字孪生拦路港、数字孪生水网(浦东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动上海市防汛防台指挥系统迭代升级和功能完善,为全市各级防汛部门全面掌握汛情动态、实时了解发展态势、高效开展决策指挥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编制《上海市数字孪生水利“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夯基提能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上海市河湖管理系统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排水系统感知体系和模拟评估系统建设,按计划完成感知设备安装、白龙港片区干线模型搭建等工作,努力提升排水系统监测监管、分析评估、协同管理和决策支持的能力水平。
(四)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
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修订《局党组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整治“四风”问题等7个方面重点协同内容,深化拓展“四责协同”机制精准化试点成果。坚持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力营造全面从严的浓厚氛围。一是修订《局党组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开展“每月一案”警示教育,通报“放纵贪欲自毁人生路”等8个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三是加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规范我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礼金的若干规定》要求,局属相关单位按要求制定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四是加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修订《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五是组织领导干部签署《自觉抵制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承诺书》,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成果运用,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严格规范问题线索核查。一是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落实“三化”建设年行动26条措施,召开季度纪检例会部署推进,紧紧围绕“严实融稳”与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聚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参加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宣传舆情等业务培训,推动提升规范履职能力水平。二是驻市交通委纪检监察组修订印发《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工作规定(试行)》,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分级分类处置,并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具体指导,截至2025年8月已转办并指导机关纪委规范办理举报件2件。选调2名基层纪检干部到纪检监察组参加“以干代训”,在实战中提升问题线索分级分类处置业务能力。
强化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加强纪检力量配备。在执法总队、供水中心、堤防中心纪委设置纪检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纪检队伍力量。指导局属单位增强纪检工作力量,提高履职能力和纪检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纪检干部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审查调查谈话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业务培训和“以干代训”,提升纪检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三是修订完善机关纪委责任清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四是配合开展重大项目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海洋督察及长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等开展监督,推动整改整治取得实效。五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廉政意见把关、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五)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针对某中心招标采购风险较为集中问题
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指导、督促该中心从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采购管理制度等多维度进行全面整改。一是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给予直属单位1名招投标分管领导批评教育、1名招投标职能部门负责人批评教育、1名招标人代表提醒谈话等问责处理。二是加强招标代理管理。修订完善招标代理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健全招标代理履职清单,明确招标代理需重点审核投标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和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串标情形等重要事项。三是加强投标人管理。修订完善招标采购信息风险分析管理办法,及时对所有投标单位报名情况进行分析,按风险等级向招标代理作工作提示,加强投标文件审核。四是规范招标人代表管理。修订完善招标人代表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人代表的确定和选择方式,建立招标人代表全程纪实制度。五是完善采购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发包采购管理办法,对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串标情形,经评审委员会专家确认,列入失信名单并备案,根据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依法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2.针对执法领域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领域廉政教育,每月发布违纪典型案件,开展廉政谈话、专题讲座,召开委托业务服务单位廉洁从业宣贯会,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执法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评估,全面排查执法风险隐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及时将在办案件录入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确保公开、透明执法。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专项自查整改。
3.针对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全面查找收集某防洪工程有关转固及移交的相关历史资料,2025年5月完成该防洪工程竣工验收。按要求落实资产移交对象,完成决算批复和资产移交,明晰资产权属,明确管理责任,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资产移交问题,为后续工程运维、资产保值提供了保障。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责任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市区两级配合”的模式,打破以往部门间“各自为战”的壁垒,形成“方案共定、问题共商、任务共推”的协同格局,为今后同类水利工程的收尾管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标准模板。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印发《上海市水务局工作会议管理制度》,明确精简要求,量化指标设置,提出会议“五减”措施(减数量、减规模、减规格、减时长、减线下),建立会议线上管理平台,加强会议统筹。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积极营造优良会风,切实保障精简会议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 提高局系统公文简报质效的若干措施》,提出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规范制发流程等工作举措。开展局制发文件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从制发文件的必要性、规范性、实效性入手,严把发文关口,强化前置审核,确保局年度发文数量只减不增。同时,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完成评比表彰、创建示范、加挂牌子等事项清理;全面统筹局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将河长制考核、水资源考核、防汛检查合并为一项检查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按照纪检监察组转办件要求对某协会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违纪款项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修订《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退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三是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宣贯,组织系统相关协会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3.针对违规接受民营企业提供的食宿问题
纪检监察组对涉案的3人党纪立案审查,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违纪款已上缴国库。开展违规吃喝自查自纠,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署自觉抵制违规饮酒问题承诺书,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廉洁自律的生活方式。
(七)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还存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印发《中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上海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并细化了局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会额度,更新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议事清单。开展议事决策制度宣贯,加强局属单位工作指导,严格规范制度执行。
规范组织理论学习。一是修订《局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对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三种学习形式作了更细致的规定,明确集体学习研讨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在每年学习总次数中的比重应当超过50%。二是规范开展理论学习。印发《2025年局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提升学习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截至2025年8月底,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其中安排集体学习研讨6次。加强对局属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指导,规范落实学习安排,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列席旁听制度,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成效。
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问题
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局系统“三个一批”优秀干部、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调研,研究形成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和上海市工作措施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二是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2025年1-8月,累计提拔任用6名、轮岗交流19名领导干部,持续优化局系统领导班子结构,其中,安质监站、执法总队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分别由巡视前的55岁、53.83岁降至52.75岁、51.8岁。三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成功申报智慧孪生水网、综合防汛、现代海洋城市等3个市级高级研修班,组织开展职工创新工作室论文征集活动,2名职工获评2024年度东方英才,1名职工入选卓越水利工程师培养工程培养人选。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分层分类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制定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宣贯,提升局系统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二是贯彻市委编委《关于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执法总队、水文总站“双主官”调整消化。
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出台2025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5个方面14项工作任务。二是召开机关党委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机关党建工作存在不足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三是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明确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四是印发《市水务局党组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召开本市水务海洋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五是举办局党务干部培训班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提升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六是制定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业党建项目29个。落实“一个支部一件实事”机制,确定年度实事项目69个,有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八)关于落实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资产管理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按要求推进土地权属变更工作。梳理原始资料,推进土地权籍调查、登记及变更手续,完成20本原局属公司已办证土地的权籍变更,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对需要办理首次登记的土地明确工作路径和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作,打通因单位改制带来的权属变更堵点,建立资产权属问题处置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可参考的工作路径。
2.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出台《上海市水务局政府采购重点环节负面清单》,举办政府采购(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结合年度经责审计工作推动督促整改。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控制、采购实施等环节的监管和风险防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安全。指导相关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约谈,向招标代理机构作风险提示。督促各单位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
截至2025年9月10日,巡视反馈的42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项;提出整改措施96条,已经完成86条。党纪政务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组织处理10人,共退出违规钱款1.54万元。已新建制度19项,修订完善15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同时,局党组也深刻认识到,本轮巡视整改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与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持续发力、狠抓落实、久久为功。
(一)坚持慎终如始,持续精准发力,确保问题全面清零
继续“挂图作战”,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研判,紧盯问题不放松、时间节点不延迟、验收标准不降低,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水务工程建设推进、法规政策制定修订、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等不同类型的问题,有的放矢地优化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跟踪督办,通过定期调度、现场核查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对进度滞后、效果不佳的及时提醒预警,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彻底完成。
(二)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常态管理,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抓好制度“立改废释”,动态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进一步修订或废止;对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抓紧研究制定,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制度宣贯力度,严格制度执行,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真正实现从“治病”到“防病”的转变,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发展提质增效
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和工作短板,聚焦裉节堵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推动成果转化,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运用到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创新中去,将整改形成的硬约束转化为推动发展的软实力。坚持长远谋划,用整改“杠杆”撬动发展动能,将问题整改与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谋划落实“十五五”规划有机衔接,把整改成效体现到重点任务突破和治水管海能力提升上,持续推动水务海洋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2066058
电子邮箱:zy@swj.shanghai.gov.cn
通讯地址:江苏路389号上海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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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