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收到了中船长兴基地二期水系调整二阶段工程、上海交通大学新建闵行校区材料创新大楼项目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报备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我局接受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6年2月4日。
联系电话:52398146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
邮编:200050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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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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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船长兴基地二期水系调整二阶段工程 |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崇明区 |
上海溉瑞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淞来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02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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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交通大学新建闵行校区材料创新大楼项目 |
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市闵行区 |
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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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