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海市水务局
|
沪水务建提复〔2026〕58号 |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9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赵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本市城镇污水厂与燃煤发电厂水资源协同回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统筹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的情况
我市于2019年12月建立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第一召集人,市水务局、市发改委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现有包括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成员单位23家,全体成员单位出席的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同推进包括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内的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依托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总体推进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区按照“就近利用、按需定供、按用定质、按质管控”原则开展试点示范。《方案》实施以来,上海市再生水利用量由2020年1980万立方米增长至2025年超过1.4亿立方米。
二、关于“加快设施建设,打通输送路径”的情况
我市大型污水处理厂大多布局在沿江沿海(占全市近80%),同时我市管位空间非常紧张,专门敷设较长距离、较大口径再生水管线难度大且投资成本高、绩效产出较低。目前,我市的再生水利用项目主要模式为按照“就近利用”原则,使用者与再生水供应企业自主协商管道、设备投资主体以及再生水定价。据了解,2026年初,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已与外高桥燃煤电厂水资源协同回用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由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管道及相关设备,双方协商再生水定价。
三、关于“完善政策体系,激发市场活力”的情况
目前,我市污水厂再生水利用水质按照GB18918一级A及以上标准执行。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其中对于再生水利用项目按照不同类型,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50%,持续激发企业再生水利用的积极性。据悉,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与外高桥燃煤电厂水资源协同回用项目在建成投用以后也将申请该项扶持资金。
四、关于“打造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经验”的情况
我市已推进建成一批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如浦东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焚烧工艺冷却水项目、宝金刚再生水利用项目、上海化工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青浦蟠龙天地再生水河道生态补水项目等。目前,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与外高桥燃煤电厂水资源协同回用方案已经初步编制完成,双方还在进一步协调具体细节,项目推进有序进行中。
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