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米管网遭淤堵 违规排放必受罚
--某建设公司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案
一、案由
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11日,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根据本市某区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对当事人某建设公司在建工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周边道路市政排水管道内存在大量施工泥浆。执法人员立即安排第三方机构对管道淤积情况进行CCTV检测。
2025年10月15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接受调查询问,承认因工地内部泥浆池管理疏漏,施工泥浆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导致周边市政排水管道淤积堵塞,并承诺尽快对管道进行清淤疏通。
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涉案管道共计约220米存在泥浆淤积情况,其中管径600毫米管道泥浆淤积量最高达50%。
2025年10月23日,当事人完成涉案排水管道清淤疏通工作,并提交第三方管道检测报告,经核查,泥浆已全部清理完毕,管道状况恢复正常,整改完成。
通过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证据综合分析,认定其行为属于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禁止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规定。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及《排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沪水务规范〔2023〕11号】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停责改,结合整改情况,同时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危害性
施工泥浆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会导致过水断面缩减、排水能力大幅下降,雨天雨水无法及时排放,路面易产生大面积积水,淹没车道、低洼小区及地下车库,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与城市防涝安全。
若不及时清理管道内泥浆,会导致泥浆沉积固结在管壁,管道长期局部荷载不均,易引发管道沉降、开裂,大幅缩短市政管网使用寿命。市政管理部门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管道疏通维护,增加行政成本,市政排水管道的畅通直接关系到本市城市防汛排涝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案件启示
本案当事人虽已取得工地排水许可证,明知排水管理相关规定,仍违规向市政管网排放施工泥浆,造成220米排水管道淤积堵塞,暴露出相关建设单位守法意识薄弱,未落实排水设施保护主体责任。该案同时警示执法部门,须压紧压实监管职责:持续加密在建工地周边排水设施执法检查频次,从严查处违规排放泥浆、渣土等违法行为;健全管道淤堵处置工作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疏通管网,有效防范积水内涝、管道损坏等次生风险。
五、法条链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