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收费项目公示(2020)
信息明细属性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公示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序号 |
一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政策依据 |
1 |
水资源费
|
(1)地下水征收标准:0.20元/立方米;(2)地表水:自建设施及其他取水:0.1元/立方米;公共供水取水:0.1元/立方米;火力发电企业取水:直流式冷却按取水量1%征收,标准为0.1元/立方米,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发电量征收,每千瓦时0.15厘;循环式冷却用水,已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实际补充新鲜水量征收,0.05元/立方米,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水务局核定水量征收,标准同上
|
沪财预[2008]113号 沪价管[2013]24号 |
财综[2008]7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市政府令2013年第11号 |
2 |
污水处理费 |
居民用水1.7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水2.34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2.2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34元/立方米。应缴纳污水处理费=用水量×征收标准×0.9 |
沪财预[2016]25号 |
国务院令第641号 财税[2014]151号 |
3 |
滩涂有偿使用费 |
见文件 |
沪府办规[2018]4号 |
《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 (2010年9月17日修订) |
4 |
深井水水费 |
(1)公共供水企业深井水费标准为0.45元/立方米;(2)直接取水用户:公共供水管网到达区域,深井水费4元/立方米,未到达区域深井水费2元/立方米;(3)饮料生产企业:已领取取水许可证的、但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深井水费6.2元/立方米,已领取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按直接取水用户价格执行 |
沪价公[2005]25号 沪发改价公[2008]011号 沪水务[2008]750号 |
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 |
5 |
超计划加价水费 |
现行水费的2倍 |
沪价费[2002]038号 |
沪政府令1994年第69号 |
主管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主管单位投诉电话:62113948 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12358
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表 | |||||||||||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执行日期 | 收费标准管理形式 | 收费标准批准文件 | 备注 |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三级项目 | |||||||||
一 | 上海市水务(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水务(海洋)规划编制 | 编制专项规划 | 总体或区域(块)专项规划 | 编制规划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规划面积(人口)计费,计费基价15万元 | 2004 | 政府指导价 | 中国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 |
现状工程水利规划 | 编制规划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里程计费,计费基价15万元,单价2万/公里。 | 2013 | 政府指导价 | 上海市规划协会:《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站点及管线工程实施节点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 |||||
规划河道蓝线编制 | 编制规划河道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里程计费,单价2万/公里。 | 2013 | 政府指导价 | ||||||
编制规划后(中期)评估 | 编制规划后(中期)评估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对应规划费用的60%计费,计费基价15万元 | 市场调节价 | |||||||
二 | 上海市水务(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项目前期研究报告编制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照项目估算投资分档收费,6-180万元 | 1999 | 政府指导价 | 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照项目估算投资分档收费,12-360万元 | 1999 | 政府指导价 | ||||||
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照项目投资及水源类别计费,10-60万 | 2007 | 政府指导价 | 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办法》 | ||||
编制其他专项论证 | 编制地下空间防汛影响论证报告 | 编制防汛影响评价报告 | 企业 | 按照地下空间建筑面积计费,单价5-10元/平方米 | 市场调节价 | ||||||
编制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 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企业 | 按照项目投资和工作量核定编制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
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 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 企业 | 按照投资及行业类别计费,6-20万 | 2012 | 政府指导价 | 《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2)043号 | |||||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评价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照投资及调整系数计费,6-50万 | 2012 | 政府指导价 | 《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 沪发改投(2012)130号 | ||||||
其他专项论证 | 编制专项论证报告 | 企业或政府部门 | 按照论证工作量计费 | 市场调节价 | |||||||
上级主管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 主管单位投诉电话:62113948 | 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1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