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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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海洋〔2021〕23号

 

 

 

各区海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涉海相关单位:

2021年6月8日是第十三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四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为不断提升全民海洋意识,结合上海实际,现将今年上海纪念“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海洋日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海洋日宣传活动品牌,提升全民海洋意识,在上海进一步营造起热爱海洋、关爱海岛、保护海洋资源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海洋事业新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我国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共建新城 经略海洋”。

三、主要宣传活动

(一)举办上海市纪念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暨2021上海海洋论坛。

时间:6月8日(周二),上午(9:30-12:00)

地点:临港新片区管委会F区三楼多功能厅

主办单位:上海市海洋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开展“携手看海去”2021年“世界海洋日”上海青少年海洋知识传播行动,组织海洋STEM课堂、海洋日实地科普考察等活动。

时间:6月8日-9月30日

主办单位:上海市海洋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局科技发展处、上海科学种子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上海青少年科学社)

(三)开展海底电缆联合巡护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九段沙海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赴崇明、奉贤开展普法宣传、执法宣讲进企业、进渔村活动。

时间:6月4日-6月8日

牵头单位: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

(四)走访用海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审查培训、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五)在中国航海博物馆设立海洋科普常设展,向社会公众普及海洋知识。

时间:10月1日开展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中国航海博物馆

(六)举办海洋水文基础数据收集项目启动仪式,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呵护青少年 传播海洋知识”等公益宣传活动。

时间:5月底-6月上旬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七)开展“爱护海洋 还海滩一片洁净”南汇嘴岸滩清洁暨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6月8日

牵头单位:浦东新区海洋局

(八)举行“海洋保护全民行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长江投放海洋物种和长江禁捕宣传、海洋垃圾清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宣传、童心画海洋——涂鸦图画作品征集等活动。

时间:6月8日-6月11日

牵头单位:宝山区海洋局

(九)在南竹港海洋生态修复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海湾旅游区碧海金沙开展现场宣传,组织“关爱海洋、保护环境”海滩清洁活动。

时间:6月上旬

牵头单位:奉贤区海洋局

(十)举办金山区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海洋科普展开幕仪式,在金山嘴渔村开展主题设摊宣传,开设海洋生态课堂、植物标本制作体验课,组织“蓝丝带”净滩活动,开展鹦鹉洲生态湿地研学系列活动。

时间:5月底-6月中旬

牵头单位:金山区海洋局、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十一)开展爱水护海云课堂、微信海洋知识竞答、海洋宣传“上街头”“进码头”“进渔村”、海滩垃圾清洁等活动。

时间:6月8日-6月22日

牵头单位:崇明区海洋局

(十二)开展“长兴奋起”暨“国家海洋战略与创新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包括开幕式、主题论坛、海防安全分论坛、长兴分会场等。

时间:6月10日

牵头单位:长兴岛开发办、上海交通大学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全民海洋意识、普及海洋知识、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事业、服务上海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性海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组织开展好海洋宣传日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策划、宣传保障,确保海洋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加强筹划、精心准备。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创意策划,切实在上层次、上水平、扩影响上做文章,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进一步探索与电视、网络、新媒体合作,进一步挖掘政务新媒体宣传潜力,展现海洋工作的新成就及广大海洋工作者的风采,把海洋日打造成特色鲜明、全民参与的海洋意识普及平台。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牵头单位、承办单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的牵头作用。各协办单位、合作单位、参与单位要按照宣传计划、任务分工和准备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分工任务的各项准备,以团结合作、密切配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作风,确保上海海洋日宣传活动安全、圆满完成。

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如需要市局配合做好预热宣传和即时报道的,请与市局宣传处提前沟通。同时,请于6月15日前将活动小结和照片, 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局宣传处汇总后上报自然资源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1年5月31日

 

联 系 人:刘

联系电话:32066915

电子邮箱:swjxcc2017@126.com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