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项目用海续期的公示
时间:2025-12-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项目用海续期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项目
海域使用权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长兴供电公司
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区长兴岛南岸马家港河道入海口,用海内容为护岸、码头、回旋水域,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不变,仍为0.0922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续期:续期5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