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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项目用海续期的公示

时间:2025-07-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项目用海续期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近上海石化卫九路。用海内容为4#排污口管道,用海类型为“排污倾倒用海”中的“污水达标排放用海”。用海面积不变,仍为0.6866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及“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续期13年。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项目

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3°00′00″E)

点号

北纬

东经

点号

北纬

东经

1

121°16′21.62″

30°41′40.07″

4

121°16′25.31″

30°41′31.09″

2

121°16′24.36″

30°41′31.21″

5

121°16′25.22″

30°41′31.41″

3

121°16′24.46″

30°41′30.89″

6

121°16′24.48″

30°41′40.24″

输水管道(1-2-5-6-1)用海面积0.6631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排水口(2-3-4-5-2)用海面积0.0235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