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横沙湿地碳通量监测塔建设工程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5-05-0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上海横沙湿地碳通量监测塔建设工程的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横沙湿地碳通量监测塔建设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河口海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崇明横沙新洲横沙大道(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北导堤)外侧滩地。用海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碳通量监测塔)和施工配合设施(施工场地、施工通道),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科研教学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主体工程申请用海面积为0.0566公顷,施工配合设施申请用海面积为0.0969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主体工程30年,施工配合设施100天。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