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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水质易反复水体清单及治理情况

时间:2025-02-14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实施方案》(沪水务〔2023〕1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水质易反复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3〕345号)和《上海市持续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沪环水〔2023〕103号)等文件要求,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2024年度水质易反复水体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涉及水体清单及相关治理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行政区

水质易反复

水体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水质现状

(2025年1月)

1

浦东

一号桥港

化肥农药污染

1.做好环保宣传劝导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减少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

2024年7月

(已完成)

大团镇邵宅村

Ⅲ类

2.设置曝气装备,提高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并在两岸铺设火山石、珊瑚石,用以有效吸附并净化水质中的氨氮和总磷成分。

2024年9月

(已完成)

大团镇河长办

3.种植约1000㎡苦草和狐尾藻等沉水草本植物,每平方米种植在160-200株,以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

2024年8月

(已完成)

大团镇河长办

4.排口加装污水净化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内填装火山石、陶片、滤料等吸附材料,对农田退水、处理站排放的氨氮、总磷进行吸附。

2024年12月

(已完成)

大团镇河长办

5.建立水质预警机制,每月5日、20日开展监测,分析河道水质变化。

持续开展

大团镇河长办

2

浦东

经十七河

化肥农药污染

1.对该河东侧农田排水沟进行全覆盖换水清理,并从经十七河最北段引水进入,增强河道水动力。

2024年7月

(已完成)

南汇新城镇河长办、上海祥昊良种专业合作社

Ⅳ类

2.进行“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宣传告知,加强农田管理、回收农业废弃物,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024年8月

(已完成)

南汇新城镇河长办、上海祥昊良种专业合作社

3

浦东

南汇新城纬七河

化肥农药污染

1.将南汇新城纬七河与蓝云港之间的截流处打通,保持水系贯通,恢复该河道水动力。

2024年8月

(已完成)

南汇新城镇河长办、上海众磊果蔬专业合作社

Ⅳ类

2.进行“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宣传告知,加强农田管理、回收农业废弃物,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024年8月

(已完成)

南汇新城镇河长办、上海祥昊良种专业合作社

4

宝山

北大练河

生活污水私排

1.阻断污染源头,将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并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续期手续。

2024年3月

(已完成)

月浦镇海陆村

Ⅴ类

2.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检查。

持续开展

月浦镇河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

5

宝山 嘉定

中槎浦

泵站放江污染

1.实施中槎浦水系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针对中槎浦、新槎浦及支流采取疏浚、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

预计2025年12月完成

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

Ⅲ类

2.组织开展河道水面保洁及泵站排口拦截装置区域漂浮垃圾打捞。

持续开展

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

点源污染

3.封堵异常排口;拆除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厕所。

2024年8月

(已完成)

嘉定区南翔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4.检查沿线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

持续开展

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宝山区大场镇河长办、嘉定区水务事务管理中心

6

嘉定

望浪河

雨污混接混排

临时封堵异常排口,并对增建村两户农户进行雨污混接混排改造。

2024年8月

(已完成)

嘉定区江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Ⅴ类

7

松江

洞泾港

疑似污水直排、混排

1.加快推进新一轮雨污混接普查,对洞泾港流经范围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新沪松雨水泵站服务范围优先开展雨污混接普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由属地落实整改。

2024年12月

(已完成)

松江区水务局、经开区

Ⅲ类

2.结合日常执法监管等工作,对松江区内涉重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

持续开展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3.加强重点区域水质情况检查力度,落实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利用无人机等技术监管手段织密监管网格,严防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

持续开展

松江区水务局

8

松江

人民河

雨污混接混排、水动力不足

1.雨污分流改造。

预计2025年6月

完成

中山街道、车墩镇

Ⅲ类

2.维护河床,提升河道过流能力;乘潮排水,动力引排相结合,提升人民河水体流动性。

预计2025年6月

完成

松江区水务局

3.加强重点区域水质情况检查力度,落实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利用无人机等技术监管手段织密监管网格,严防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

持续开展

松江区水务局

9

崇明

双头河

养殖尾水污染

1.加强内部管理,设置空塘暂存养殖底层水。

2024年7月

(已完成)

光明农场、新海镇河长办

Ⅳ类

2.养殖场进行尾水处理改造工程。

预计2025年10月完成

光明农场、新海镇河长办

畜禽养殖污染

3.对养殖场内有人员在临河处进行零散鸡鸭养殖行为进行整改。

2024年9月

(已完成)

光明农场、新海镇河长办

10

崇明

惠军村北转河

畜禽养殖污染

1.根生合作社内畜禽养殖棚舍及废弃的污水池由合作社自行进行取缔,每个羊舍内部建立粪污收集池由专人定期清理,整改废弃的养殖塘排口。

2024年12月

(已完成)

港沿镇合作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Ⅲ类

农林废弃物污染

2.定期清理农林废弃乱堆物,补植公益林中苗木。

2024年9月

(已完成)

惠军村、锦宸园林

化肥农药污染

3.按照河道“七无”标准对河道两侧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增加保洁频次。

2024年10月

(已完成)

瀛盛公司、港沿镇河长办

4.督促合作社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并签订承诺书,由农业部门对合作社进行生产指导和监管。

2024年11月

(已完成)

港沿镇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5.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排摸整改。

持续开展

港沿镇河长办

11

崇明

惠军村南转河

畜禽养殖污染

1.畜禽养殖棚舍及废弃的污水池由合作社自行进行取缔,每个羊舍内部建立粪污收集池由专人定期清理。

2024年9月

(已完成)

港沿镇合作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Ⅲ类

养殖尾水排放

2.清退断面位置北侧的蟹塘。

2024年9月

(已完成)

港沿镇农业农村办、城建中心

3.取缔惠军村7号河废弃的养殖塘排口。

预计2025年4月完成

港沿镇惠军村

农业面源污染

4.按照河道“七无”标准,对河道两侧的问题完成进行集中整治,并增加保洁频次。

2024年9月

(已完成)

瀛盛公司、港沿镇河长办

5.督促合作社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并签订承诺书,由农业部门对合作社进行水稻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管。

2024年11月

(已完成)

港沿镇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6.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排摸整改。

2024年12月

(已完成)

港沿镇河长办

12

崇明

合副东转河

水动力不足

1.清淤疏浚。

2024年7月

(已完成)

庙镇水务所

Ⅳ类

养殖尾水偷排

2.开展鱼塘尾水治理必要性宣传工作,提高养殖户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严查未经处理私自排放尾水的违规行为。

2024年9月

(已完成)

庙镇农业农村办

化肥农药污染

3.开展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宣传工作,合理使用农药剂量和品种。

持续开展

庙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13

崇明

老洪竖河

养殖尾水污染

1.督促光明集团加强内部管理,设置空塘暂存养殖底层水,并严禁私自排放养殖尾水。

2024年7-9月

(已完成)

三星镇河长办

Ⅳ类

2.督促光明集团养殖场抓紧申报尾水处理项目,并尽快落实施工。

预计2025年10月完成

三星镇河长办

3.对老洪竖河西岸进行加固、清淤、北侧涵管改造工作。

预计2025年4月完成

三星镇河长办

化肥农药污染

4.进行科学用药、精准用药等相关政策宣传指导。

持续开展

三星镇河长办

14

崇明

百乐圩随塘

化肥农药污染

1.开展农业肥料使用培训,推广科学施肥方法,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时,与承包户签订农药规范使用承诺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2024年10月

(已完成)

长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Ⅲ类

2.对底泥淤积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恢复河道正常功能。

2024年10月

(已完成)

上海海防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对联通北环河的涵洞进行扩容作业,增强水体流动性。

预计2025年5月完成

上海海防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对宝山区水利管理所、宝山区示范果园有限公司、长兴镇海塘管理所发出商请开展长兴镇百乐圩随塘整改工作的函。

2024年11月

(已完成)

长兴镇河长办

畜禽养殖污染

5.与承包户签署承诺书,约束家禽养殖行为。

2024年9月

(已完成)

长兴镇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