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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工程项目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12-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工程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长兴供电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长兴岛南岸马家港河道入海口。用海内容包括护岸、码头、回旋水域。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面积为0.1106公顷。其中,护岸用海面积0.0147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码头用海面积0.0178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回旋水域用海面积0.0781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15年

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吊机码头工程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00E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1°2303.213

121°4056.375

9

31°2303.971

121°4056.802

2

31°2303.175

121°4056.651

10

31°2303.974

121°4056.777

3

31°2303.157

121°4056.790

11

31°2304.009

121°4056.518

4

31°2303.952

121°4056.919

12

31°2302.969

121°4056.332

5

31°2304.259

121°4057.001

13

31°2304.243

121°4056.560

6

31°2304.449

121°4057.052

14

31°2304.329

121°4055.928

7

31°2304.475

121°4056.933

15

31°2303.085

121°4055.492

8

31°2304.469

121°4056.912

 

 

 

护岸(2-3--10-2 ) 用海面积0.0147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

码头(1-2-10-11-1) 用海面积0.0178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回旋水域(12-1-11-13-14-15-12) 用海面积0.0781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