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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港机厂固定式特重型码头 (产品出运码头)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07-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上海港机厂固定式特重型码头(产品出运码头)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港机厂固定式特重型码头(产品出运码头)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振华重工港机通用装备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南侧,振华港机长兴生产基地,长江南支海岸。用海内容包括码头及港池。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它工业用海”,用海面积为2.4226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32年

 

上海港机厂固定式特重型码头(产品出运码头)宗海界址点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00″E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1°24′28.251"

121°38′11.517"

7

31°24′28.229"

121°38′11.879"

2

31°24′25.565"

121°38′16.585"

8

31°24′28.388"

121°38′11.620"

3

31°24′25.696"

121°38′16.670"

9

31°24′24.109"

121°38′08.532"

4

31°24′26.123"

121°38′15.861"

10

31°24′21.493"

121°38′13.469"

5

31°24′26.669"

121°38′14.827"

11

31°24′22.094"

121°38′13.907"

6

31°24′28.092"

121°38′12.142"

12

31°24′22.026"

121°38′14.034"

码头(1-2-…-8-1)用海面积0.0713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港池(9-10-11-12-2-1-9)用海面积2.3513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