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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07-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的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崇启大桥至六滧港线海塘外侧滩涂区域,西起崇启大桥,东至六滧港,南至一线海塘大堤,北至上海-江苏省界分界线。项目涉海内容包括临时围堰。

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126.327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其他特殊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3个月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