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税)征收使用效果评估及政策优化研究》磋商公告
时间:2024-04-15一.招标条件
本水资源费(税)征收使用效果评估及政策优化研究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市水务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9万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水资源费(税)征收使用效果评估及政策优化研究。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水资源〔2018〕60号)要求,完善水价构成体系,规范水资源费标准分类,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结合上海市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水资源费(税)征收使用效果评估,提出政策优化建议。最高限价金额39万元,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超过项目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到2024年4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购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七.其他
1、报名审核时间:
供应商须于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到2024年4月18日16时00分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246618354@qq.com进行报名审核(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未正确提交报名文件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扫描件一份、纸质报名资料一份。
(2)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水务局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
联系人:黄大宏
电话:021-3206695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联系人:朱玉花
电话:52137001-6010
电子邮件:12466183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