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崇明区长兴岛永丰圩2#涵洞的用海公示

信息明细属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崇明区长兴岛永丰圩2#涵洞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区长兴岛永丰圩2#涵洞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区长兴岛东侧沿岸,横沙水道北段的西侧,海塘里程38+720 处。用海内容包括涵洞、护岸、闸门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0.0185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40

 

崇明区长兴岛永丰圩2#涵洞宗海界址点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2°00′00″E)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1°22'02.758"

121°46'50.833"

4

31°22'03.105"

121°46'50.638"

2

31°22'02.984"

121°46'51.366"

5

31°22'02.909"

121°46'50.748"

3

31°22'03.328"

121°46'51.164"

6

31°22'02.878"

121°46'50.765"

涵洞(1-2-…-6-1)用海面积0.0185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