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的用海公示
信息明细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东海海洋环境调查勘察中心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台650MW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煤气掺烧)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供排水系统及冷却设施,两台机组合用1根自流引水管、1根排水管道。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75.8035公顷,取排水口警戒桩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取排水管道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取排水口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温排水升温区用海方式为“温、冷排水”。
申请用海期限:本项目海堤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60
传真:32125930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