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3项“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污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信息明细属性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上海市水务局会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崇明区党委和政府制定了2.3项“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污泥”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目前,各责任单位完成了各项整改措施,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反馈市水务局。
电子邮箱:shswj389@163.com
联 系 人:马小雪
联系方式:021-32066920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3项“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污泥”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