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明细属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视组于2021年3月22日至5月28日对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2021年7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一)加强政治对标,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李强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7月13日,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逐项研读巡视反馈意见。7月20日,局党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局党组主要领导就巡视整改工作作动员部署,分管领导传达学习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增强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7月23日,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8月17日,召开局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巡视整改主题,进一步检视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强化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成立了由党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综合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并组建了综合组、材料组、联络组、督导组等工作专班,着力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形成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每项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局党组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扎实推动全局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责任、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促进工作联动,形成整改合力;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具体整改责任,分别建立整改推进方案和组织架构,明确整改工作计划,确保每个整改事项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表、定责任人,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聚焦重点问题,主动加强对标对表和自查自纠,实现从“要我改”向“我要改”的积极转变。

(三)加强协同推进,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整改、真改实改工作要求,逐条对照、逐项分解,将巡视反馈4个方面12类问题细化为52项整改任务,并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重大战略落实、加强瓶颈问题攻坚、加强安全防线构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以及领导班子考核、处室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内容,推动具体问题立即改、共性问题同步改、深层问题系统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局党组坚持直面问题,强化效果导向,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整体谋划、深入研究巡视整改举措。建立工作小组例会机制,加强工作推进,解决问题不足,有效推进巡视整改扎实开展。建立巡视整改过程跟踪督办机制,对每项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重点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巡视整改工作更加精准高效、落细落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推动巡视整改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巡视整改全过程监督,对照“三个清单”,主动提醒指导,纠偏整改措施,并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促进问题彻底整改。各责任单位部门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52项问题已经整改23项。提出整改措施111条,已经完成77条。诫勉谈话3人,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组织处理56人。共退出违规钱款106.37万元。已新建制度16项,修订完善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整改,扎实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一是修订完善《市水务局(市海洋局)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印发《2021年市水务局(市海洋局)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对中心组学习基本要求、学习要点、学习方法以及年度学习任务等予以明确,进一步提高局系统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多场专题读书班、专题交流研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管海重要论述;邀请浦东干部学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市委党校相关专家举行专题学习报告会,与相关部门开展中心组联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推进重点工作的思想基础。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主要领导带头巡听局属单位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班子成员、各巡回指导组组长对局属单位党委(总支)中心组全覆盖开展巡听旁听工作,促进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落实规划目标,加强海洋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一是对照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并衔接相关规划,优化细化海洋专题规划,分析论证海洋领域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海洋“十四五”规划。加强发展海洋经济服务海洋强国以及提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能级研究,会同市发改委研究起草落实中发19号文的本市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行动方案。二是召开上海市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上海市海洋局海洋生物医药、河口海洋测绘、深海装备材料及防护、河口海岸及近海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管理。

加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工作推进。一是积极与国家自然资源部沟通,将浦东、长兴示范区建设纳入国家海洋相关规划,进一步加大本市相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建设力度。二是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印发实施《临港新片区蓝色经济“十四五”规划》。加强与长兴岛开发办的沟通对接,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形成《关于推进崇明(长兴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初稿)。三是加大对浦东示范城市考核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赴浦东新区示范城市开展检查和工作推进;与本市相关部门联合报送浦东新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2021年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向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报送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整改情况;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向相关部门报送示范城市进度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最新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七项量化指标均已完成,待国家相关部门验收。

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一是启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工作,加强工程中心创新性平台的管理,组织工程技术中心交流会。二是积极支持涉海高校科技应用学科研究与人才培育,促成局属某单位与上海海洋大学完成科技合作协议签订,并挂牌“学生实习基地”。三是加强海洋装备功能型转化平台调研,联合临港相关部门举办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对接会,解读新片区产业政策,介绍海洋高端装备行业发展的进展和趋势,开展闭门互动交流。组织召开科创平台座谈会,了解平台运营情况、存在问题、工作需求,提出工作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6月16日,本市召开2021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报告,扩大市节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至19个;明确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为深入推动各领域节水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减排工作,会同本市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本市大用水户节水管理的通知》,通过对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用水户实行“一企一策”管理、节水示范载体建设、强化计划与定额管理、推动合同节水和用水监控等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大用水户节水减排。三是会同市经信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的通知》,按照“2021年底,食品及化工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联合市经信委召开上海化学工业区节水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化工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2.针对把握新的发展阶段要求,履行职能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系统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上海市污水厂溢流减量工作方案(2021-2023)》,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最大程度减少污水厂溢流,截止9月30日,全市总的溢流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2%,旱天溢流量下降16%。加大防汛泵站治理力度,提高泵站清淤频次至每季度一次,完成泵站“一站一方案”的优化完善。

统筹研究水务规划。一是加强党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专题审议《上海市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并于7月28日印发实施方案。二是落实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水生态、防洪除涝、供水、排水、海洋、管理等6个“十四五”专题规划。三是推进五个新城水务规划编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五个新城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与各区的工作对接,指导新城所在区编制形成新城水务规划。

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完成对《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订,赴各区对裁量基准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培训。开展餐饮排污整治行动,全覆盖排摸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和菜市场,组成督导组完成对全市16个区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工作协同,与本市相关部门对港口码头防治污染、垃圾站点雨污混排、机动车清洗站、非法采砂“采运销”等开展联合执法监督。二是加强排水设施监测管理。完善排水监测标准,编制完成《上海市排水专用检测井建设和管理技术规程》《上海市排水设施巡查信息报送分类标准》《上海市排水户纳管监测技术规程》;开发并推广应用“上海市排水设施养护巡查APP”,召开排水管道养护巡查APP试点工作总结推进会并在本市部分区域开始应用。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监管与执法信息互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雨污混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等监管与执法信息互通。四是加强与本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进本市环保条例修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本市执行中的衔接。

加大对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督促力度。一是实施《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浮动费率方案》,调动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工作积极性。加大污水处理费缴纳义务的宣传力度,在“上海排水”公众号单篇专题宣讲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民众缴费意识。二是对拒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企业用户开展专项执法。对欠费超过两年的企业用户进行限期催缴,年内对逾期拒不缴纳的企业用户开展专项执法。

3.针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滚动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各区供水管网改造,完成2021年400公里易漏、易爆、老旧等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任务,在鲁班路、徐民路、霍山路路段开展非开挖修复技术应用,完成城市供水管网安全风险评估相关规范的编制。

加强排水管网检测,完善排水热线处理机制。一是将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工作纳入《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研究排水管道检测及修复改造激励政策;形成排水管道检测修复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各区工作责任和推进计划。二是加强排水热线管理,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开展排水热线集中投诉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对不满意工单逐项研究制定对策措施。8月已完成汶水泵站除臭改造。

加强供水水质提升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崇西、陈家镇、南汇南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水厂深度处理率达到70%以上。二是持续推进本市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区建设。完成黄浦区2个样板小区试点建设;完成临港新片区3个试点小区建设项建书批复。对嘉定、青浦、奉贤、南汇等新城所在区域加强指导,确保高品质饮用水示范点建设纳入各新城水务规划。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一是通过加快推进纳管和提标改造建设方式,松江区6座设施已完成设施建设验收并纳入监管。二是通过归并提升、优化改造等方式,推动崇明区中车项目1.69万座设施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设施建设验收并纳入监管。

统筹推进跨区河道联合治理。一是年内制定印发《本市跨区界河水利专项项目整治指导意见》,指导各区按照“四统一”原则实施整治。二是针对上下游,左右岸管理养护问题,进一步加强区区界河管养,跨前一步,积极协调管理养护单位落实好责任分工。

推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一是针对2020年度评估报告中在全市排名较为落后指标,印发《2020年度市水务局“一网通办”评估指标及整改、优化意见表》,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强总体设计,规范清单管理,修改“快办”服务事项情形办事指南,实现申请材料“零材料,印发水务海洋“好办”“快办”服务事项清单,推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事项“好办”服务;推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延续)、“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延续)业务情形“快办”服务。三是在已有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再拓展“上海市河长名录”等18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在移动端接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延续)等9项“零材料”行政许可事项。四是进一步充实优化“一件事”办理。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与市绿化市容局“机动车清洗企业设立备案”进行整合,形成汽车清洗“一件事”。进一步优化阶梯水电气一户多人口办理“一件事”、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办过户“一件事”,阶梯水电气一户多人口办理“一件事”已完成优化,并于8月上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办过户“一件事”已完成开发与联调工作,并于8月上线。

4.针对底线思维意识不够强,增强城市韧性的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加强极端不利情况下的灾害防御研究。按照韧性城市发展要求,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积极借鉴国际国内成功经验,在原有“三碰头”应对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完成风暴潮洪“四碰头”应对预案初稿。

加强海塘堤防和泵闸达标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海塘达标建设。印发文件进一步加快推进专用段海塘达标改造建设,建立例会制度,会同相关区和市国资委共同加强建设督促工作。制定公用段海塘达标计划,按计划加强项目实施。二是已完成3.21公里堤防薄弱段整治,剩余8.77公里已制定堤防薄弱岸段整治计划,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2.83公里经营性专用岸段整治要求;将4.83公里公用和非经营性专用岸段列入2021和2022堤防专项维修计划;召集相关部门推进1.11公里外环隧道段堤防整治。三是加大病险水闸更新改造力度。赴各区开展专题调研,协调指导各单位推进实施除险加固。召开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推进会,推动各区、各单位研究制定“一闸一方案”。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病险水闸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强化安全运行管控。组织开展第三方检查,强化病险水闸运维监管。

加强城镇排水系统建设。一是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加快推进进展较慢的大名、临平、中央商务区等排水系统建设。大名排水系统已于6月底开工;临平排水系统已取得工程可行性批复,力争12月底初设批复;中央商务区排水系统已完成项建书批复,力争12月底工可批复。二是督促指导闵行区加快新昆阳、浦南、景川、华江4个排水系统建设,督促建立项目年度、月度计划,每月统计报送项目进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印发《关于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二是组织全体监督员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法规制度。三是充实监督力量。对2020-2021年参加综合大检查的专家进行评价,剔除了不合格的专家,遴选增补安全质量方面的专家充实专家库。按照交叉检查和回避原则,加强对受委托检查第三方的管理。四是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在日常监督与综合大检查的基础上,由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工程现场隐患排查暗访,开具书面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五是督促各区水务局和市级项目法人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攻坚年任务,将安全生产作为检查内容纳入市级水利质量考核和重点河道泵闸稽察任务,年内组织开展检查。

加强水务安全智慧保障。一是升级开发积水处置智能应用场景,增加房管部门1.5万余个小区积水处置上报信息接入,增加16个区量放水人员积水信息接入,完成608个下立交积水三联动处置信息接入。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完成170个下立交视频监控接入,完成50条段道路积水视频智能识别,提高积水风险发现效率。二是做好防汛泵车智能调度系统、道路(下立交)积水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加快推进市、区两级“厂、站、网”一体化运管平台建设,提升排水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河长制信息化平台,接入来自长江口、黄浦江、苏州河的33个水质监测站点水质在线监测数据信息;实现在平台上推送河湖监管及养护类问题信息,公告每月河湖突出问题、水质状况、河长制工作简报等功能;新增考核统计功能。四是加强水利、供水、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在线监测工作。将各区域供水企业管网监测点数量及区域覆盖面积情况纳入《上海市供水监测月报》每月进行统计通报,督促各企业加强问题整改。制定新增供水监测点实施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对城镇自备水源用户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围绕取水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取水超定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制定市级农村生活污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排水管网监测站点建设,新增管网水位等监测站点126个。编制《上海市排水监测站点建设标准》,为排水设施监测规划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整改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加强对局系统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执纪问责情况分析研究。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局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市纪委监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剖析局系统违规典型案例等,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党组会上传达全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廉洁勤政谈话警示教育,加大干部日常教育提醒力度。

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分管(负责)领域中风险系数高,容易发生权力寻租、产生腐败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责任项目书》,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责任项目推进;年内对局属单位执行《局党组关于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情况开展检查。

加强廉政责任项目审核把关。加大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制定落实的监督指导,强化“一把手”审核,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制定落实责任项目的把关,推进责任项目落实落地。强化职能部门对责任项目的指导,针对责任项目雷同、措施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责任项目进行重新调整,并切实加强责任项目流程管理,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紧落实。

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配置。完成局属某单位纪委书记选配工作。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配置情况开展梳理检查,指导配齐基层纪检干部。

2.针对驻交通委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还有不足问题

加强政治监督。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纪委监委对派驻监督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长三角一体化、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二是紧密结合水务行业、领域、单位的特点,围绕中央、市委对水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聚焦重点监督内容,深入到局系统所属单位(部门),进一步全面掌握市水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在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修订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持续发挥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沟通机制作用。开展委托业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在纠“四风”树新风方面,及时传达学习全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督促局系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增强纠治“四风”的政治自觉;围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制度机制,发挥“三不”一体推进的治理效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树立鲜明导向,坚持纠治并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加强对机关和基层纪委工作指导,提升执纪问责案件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对市水务局下属单位纪委工作指导,开展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根据市纪委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对转交办件加大跟踪监督指导力度。按照纪检监察组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工作,细化转交办件的跟踪监督指导工作流程。二是对局系统纪委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排摸检查。开展局系统纪检组织、干部规范用权情况专项检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强让干部过硬的要求落实落地。三是建立对口联系监督工作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以搭建沟通平台、参加重要会议、驻点联系单位、跟踪督促落实为抓手做好对口联系监督工作。四是针对局属某单位纪检工作管理不严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3.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较为集中问题

加强对项目和资产廉政风险防控。一是组织局属预算单位开展资产管理专题业务培训,详细解读资产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进行案例分析,规范各单位资产管理。组织机关职能处室和局属相关单位,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修订完善工作。二是对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水环境治理、防汛保障等项目招投标管理。一是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重点培训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加强各单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年内制定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采购重点环节内控措施和监管机制。

加强防汛墙测量、办公楼修缮项目采购管理。禁止有关投标单位参与相关局属单位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投标资格至2022年底。取消有关采购代理单位在相关局属单位采购代理资格至2022年底。约谈相关投标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告知处理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相关局属单位项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作出批评教育,提升责任意识,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加强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理,全面梳理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修订完善《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宣贯执行,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对信息化预算项目管理和事前控制,严格规范做好项目预算申报和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重点环节内控措施和监管机制。对局属某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作出批评教育。

加大局属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包管理。在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发包管理规定,相关单位已制定相应措施,科学编制招标文件,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二是强化发包过程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工程发包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完善诚信管理评价制度管理。定期对项目开展合同履约诚信评价,对考评分数较低的单位进行约谈,考评多次不合格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加强资产管理。一是约谈局属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人,并将收取的场地费、住宿费超标准部分予以清退。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对局属某单位物业管理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作出批评教育。二是落实场地,将某防汛仓库报废物资和未报废物资分开存放。年内完成报废物资残值评估和报废处置;制定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管理。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加强对局属单位执行情况监督。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廉政风险及苗头性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岗位和工作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内部管理。一是局属某单位停止执行不合规制度,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职工权益保障、值班等相关制度,停止发放绩效工资总额以外的津补贴,相关领导干部将违规领取的费用予以全额清退,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相关局属单位停止发放劳防用品,相关领导干部将违规领取的劳防用品按实价予以全额清退,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违规领取课题费的相关干部将有关费用予以全额清退。对违规领取课题费的相关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作出批评教育。加强制度宣贯,提升干部规矩意识。四是局属某单位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的领导干部将接待金额超标准部分予以清退,对该单位时任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够完善方面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到位问题

加强政治牵引,激励干部担当。充分利用建党百年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局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风采展、庆祝会议、主题展等系列活动,引领党员干部提升担当作为意识。组织开展处级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理论素养、廉政意识和工作能力。制定印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局系统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

加强行业短板问题分析研究。一是聚焦中心城区泵站放江等重点难点事项,年内计划完成8个重点课题研究。二是加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推进力度,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形成第一轮病险水闸100%除险加固“一区一清单”,督促各区、各单位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三是谋划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加强末端处理、削峰调蓄、互联互通、精准调度、污水收集、运维管理和智慧保障等七个能力建设,编制印发《上海市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指引》。四是进一步加快完善污水治理体系,解决本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污水溢流长江等问题,制定《落实长江大保护控制污水溢流近期实施方案》。

加强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政治监督。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专题学习,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意识。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集体议事决策规范化水平,督促局属各单位加强集体议事决策有关制度贯彻执行,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决策机制。对局党政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和监督管理不够问题

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谋划。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多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了年轻干部专项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培养使用。

加强社团、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完成局系统相关人员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综合监管的意见》,规范协会日常各项工作。

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关于加强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管理、办理和领用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建设局系统因私出国(境)线上管理工作平台,加强流程规范化管理。

(四)关于上轮巡视、主题教育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够突出的整改

1.针对上轮巡视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

加强对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围绕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改进服务方式方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深化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改善基层政治生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等八个方面,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二是年内研究制定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制度,推动行业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熟人公司”承接工程工作治理。联合市住建委开展全市水务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将“熟人公司”列为重点抽查对象之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具整改、停工指令和行政处罚,对不良行为按规定进行记录。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梳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评估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管理制度宣贯培训,增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人员的规矩意识。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执行监督机制,加强纪检部门对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监督检查工作。

2.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

加强雨水泵站放江、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中心城各区雨水排水规划行业审核,研究制定雨水调蓄池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一期建设并正式投运。指导督促安亭污水厂尽快提升处理能力,年内达到15万吨/日(含应急)。按照《2021年上海水务重大工程二库一计划》目标,做好涉及污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年度计划按时完成。

加大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力度。实施局系统师徒带教行动,督促基层单位加强职工职业教育。加大招录力度,年内组织开展2轮招录工作。修订《关于切实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管理的意见》,加强局系统组织人事工作管理。

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重点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并及时通报结果,督促整改。二是召开全市河湖养护企业视频会议,进一步强化河湖养护企业责任。出台《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梳理河湖管理单位管理范围和责任,压实养护单位维修养护内容,健全奖惩体系。三是开展其他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单位自管河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管理机制、资金渠道、审批责任主体等问题。

加强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加大海洋宣传工作力度。一是赴自然资源部、深圳学习海洋经济先进经验。完成涉海法律法规汇编。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配合工作。二是完成世界海洋日系列活动,在临港新片区举行“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拓展宣传渠道,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启动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组织参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涉海产业园区策划2021年参展形式、参展主题和参展内容,落实了相关展示区域。

加强专用海塘达标建设。印发文件督促相关企业加快专用段达标建设,建立专用海塘建设推进例会制度,会同相关区和市国资委加强建设督促工作。

加强通沟污泥规范处理处置。一是指导督促相关区倒排任务计划,制定项目建设推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行业监管,年内形成《上海市通沟污泥处理处置指导意见(试行)》,将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二是年内研究修订通沟污泥处理处置综合单价,建立通沟污泥处理设施运行报表制度。

三、坚持全面整改,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前阶段的集中整改,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党组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局党组也深刻认识到,局系统的巡视整改工作还不够全面、不够彻底,整改工作的质量及水平与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持续发力、狠抓落实、久久为功,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牵引,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化局系统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与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管海重要论述以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持续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党员日常学习制度和集中轮训制度,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党员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以提质增效为重点,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治水管海工作水平。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空间均衡、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专项研究,推进水系统“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重点区域水务规划落实落地。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持续加大泵站放江治理、污水溢流整治力度。进一步放大河长制平台功效,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着力巩固和提升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水厂深度处理,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探索高品质饮用水试点,提升供水服务质量。积极落实节水优先理念,重点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横向沟通协调,传导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水务重大工程《二库一计划》落地实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抓住建设海洋中心城市契机,着力强化海洋科技平台建设和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水务政务服务实效。完善管理、许可、执法部门的数据联通,不断深化优化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从严从重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完善“一网统管”功能,加强行业发展智慧支撑。

(三)以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为抓手,持续严纪律转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本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贯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防治“四风”问题反弹,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完善层层传导、有机协同责任体系。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细化落实“一岗双责”内容,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检查,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的自觉。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提醒,用好用活身边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和执纪问责,匡正局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四)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积极践行新时代组织路线,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把巡视整改推进落实作为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能力和意识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着力建设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突出“一把手”建设,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持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强化科学民主管理。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拓展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服务保障“五个中心”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2066997

电子邮箱:swjzzc@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路389号上海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