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的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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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受理了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在东海大桥海上风电二期工程规划场址范围内建设,位于已建东海大桥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南北两块场址的中间区域和整个场区的北侧,东海大桥西侧四号500吨级通航孔和三号1000吨级通航孔之间海域。本项目用海对象为7台单机容量为6.4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海底输电电缆,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电力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49.5976公顷,其中,风机基础用海面积为7.5775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海底输电电缆用海面积为42.0201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21


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界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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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066864

202012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