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98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信息明细属性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水务建提复〔2023〕34号


 

 

缪冬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资金补贴的建议”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和崇明区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市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已纳入了市级财政的补助范围,市级财政按50%-70%差别化比例对各区实施补助,其中崇明已按照生态岛政策给予优惠,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达93%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资金补贴的建议”,我局已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崇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多次研究,下一步,一是按照《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分类推进设施提标增效工作。二是加快研究维修与养护定额,加强信息化建设,协同崇明等区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质监测,进一步提升设施管护水平。三是继续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资金政策,结合崇明生态岛建设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本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