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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14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时间:2021-07-08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水务建提复〔2021〕29号




施志琴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排水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介绍了崇明经过近年来的建设,污水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十三五”期间,崇明区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提标改造与扩建工作,总处理规模达11.0万立方米/日,出水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2座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共完成110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新建工程。2020年五厂合计日均处理污水9.51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7%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面完成“十三五”期末任务目标,为改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水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市级补贴政策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的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连续制定了七轮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资金补贴政策。

(一)污水管网完善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与郊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2017年10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制订了《上海市郊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市级资金补贴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7〕125号),补贴范围为2016~2017年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和崇明区等9个区的为现有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配套建设的一、二级污水管网项目。按照差别化补贴的原则,补贴标准分为三类,具体为:(1)为支持崇明生态岛建设,崇明区列为一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240万元/公里。(2)金山区和奉贤区列为二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180万元/公里。(3)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和青浦区列为三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120万元/公里。污水管网完善补贴政策有效推动了各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基本实现黑臭河道周边无直排污染源,提高了污水收集处理率,改善了本市水环境。

(二)雨污混接补贴政策

为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2018年10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和市房管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办法》,计划分三年时间对各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奖励50亿元。补贴范围是2017-2020年完成的小区混接改造项目。按照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任务,补贴标准分为三类:(1)小区内部改造,1998年底以前获得房产证的小区,奖励标准为48元/平方米。(2)小区内部改造1998年以后获得房产证的小区,奖励标准为12元/平方米。(3)小区外部截流改造,奖励标准5万元/个截流井。该补贴政策推动了全市雨污改造工作,基本达到水环境改善目标。

二、崇明区市政污水设施工程补贴情况

为支持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市级财政对崇明民生保障、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项目,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了重点支持保障。近年来,已相继组织实施了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开始实施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在新一轮行动计划中,针对重大基础设施及改善民生保障方面安排了一系列项目,包括“防汛防台补短板项目”、“长兴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有效提升崇明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能力。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建议崇明区对照市级现有补贴政策,分析政策在本区排水设施建设方面的适用性,并及时整理上报符合补贴要求的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相关部门,在涉及崇明区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继续配合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助力世界级生态岛的建设。

感谢您对本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