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号

 沪水务办〔2023〕21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4月26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各部门做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及上海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升企业、群众对水务海洋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一、推进便民利企广覆盖,强化行业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公开。打造供排水接入改革6.0宣传专栏,提升专栏信息覆盖度和集成度,集中发布资金补贴、项目申报、减税降费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大水土保持补偿免征等资金补贴扶持、税费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功能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优化精准推送方式。

(二)围绕打造美丽幸福河湖强化信息公开。做好美丽河湖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加强媒体宣传,引导社会关注河湖治理和保护,强化成果推介。深化河长制及水环境治理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更新河湖长名录,公开河湖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年度工作进展二是按时发布《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上海市水利工程设施(泵闸)报告》。三是做好骨干河道断点打通、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提标增效、外围泵闸建设和圩区达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

(三)围绕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发布2023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白皮书,及时公开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对市管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等信息进行公开。

(四)围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强化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每月公布上海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二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公开一批节水型小区、学校、工业园区、企业。三是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公开上海市年度取用水情况等。四是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节水宣传活动,以及节水减排宣传教育短视频等融媒体作品。

(五)围绕防汛安全保障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更新发布防汛工作动态和水情通报。做好防汛防台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二是及时更新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排水设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排水设施年报。

(六)围绕财政资金和审计强化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做好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水务、海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二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三是全面、准确、详细对外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七)围绕加强“两页”建设工作成果创新强化信息公开。强化“一网通办”改革成效推广,围绕市民企业应用需求,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创新应用成果和应用场景。

二、围绕政策获取便利度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一)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制定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建立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政策起草部门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二)推进政策集中发布。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机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选取部分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三)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一是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含政策解读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三、围绕政策实施落地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一)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一是优化发文流程,明确开展政策解读的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内容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诠释、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四是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五是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年报发布工作,并在局政府网站同步发布年报解读材料。

(二)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解读和辅导机制。一是政策起草部门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二是根据上级部门开展的政策解读质量专项评估结果,查找政策解读的短板弱项,及时改进。

(三)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一是在局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二是政策起草部门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三是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四是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四)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一是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局政务服务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涉水涉海业务及问题。二是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政策起草部门要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咨询窗口对市民企业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及时通过系统反馈政策起草部门,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

四、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一是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二是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不少于4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普通市民、小微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二)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一是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突出新形势新要求,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二是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三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三)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一是统筹做好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二是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三是全面落实办理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四)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水务海洋“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问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结合局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五、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二)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水务海洋公开产品,基本建成具有水务海洋行业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三)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二是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四)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一是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报备管理。二是优化依申请办理平台功能,增设短信提醒、到期催办、同类申请智能呈现等辅助办理功能,提升办理质量与效率。三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实质性解决。

六、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及时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配套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二)强化业务培训与学习调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水务海洋系统政务公开培训,邀请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专家学者集中授课,次数不少于1次。

(三)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并按时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局参加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重要支撑和依据,同时在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开。

 

附件: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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